"日治"變"日據",政府決定的,見民國40年的公文

民國34年以來,自行政長官公署時期,就稱日治時期(當時有許多公文書都是這樣的說法),但後來,政府覺得這樣不夠具有國家民族意識,決定把已經"俗稱"的日治改稱"日據",請見以下民國40年台灣省政府新聞處發函給公論報和國語日報的公文,而且副本抄送全省各報社、通訊社、雜誌社、中央改造委員會第四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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