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鑑定就是檔案的生死判

檔案鑑定工作,就是決定哪些檔案要保存,哪些檔案不要了,
這時,檔案人員就成了檔案的生死判官,判定檔案的生死存亡,
在檔案鑑定工作時,彷彿可以聽見檔案們焦急地喊著,選我選我!「我不想死啊,請讓我活下來!」

為什麼需要檔案鑑定工作呢?
1.檔案太多了 ,空間不夠放
2.管理(入藏.整理.提供利用....)需要錢,錢要用在刀口上.
(就是檔案的<人口>過剩,糧食與居住空間不夠)


為了決定哪些檔案要保存下來,所以要實施<菁英elite>政策,
夠格的才能活下來,剩下的去死吧,或者另找出路,看看有沒有人要領養收留。

既然說是檔案的菁英政策,
也就是檔案的去<蕪>存<菁>
所以要區分誰是<蕪>,誰是<菁>
所以產生了檔案價值的思辯 ,有價值的就是<菁>了.
檔案人員依據某些理論,保留了那個理論中聲稱<有價值>的檔案,
這讓檔案人員安心,覺得自己沒有錯殺無辜。

通常,檔案中<誰有價值>的思辯,
大致有幾個方向,其一就是<對誰有價值>
一、檔案產生者:文件的產生者。
二、檔案利用者:例如歷史學家。
三、檔案自己就有自己的價值。
(突然,這個部分讓我聯想起女性主義。過去,或許曾經出現過對女人的爭論,女性的價值是給家長決定(creator)或是她未來的老公(user),反正檔案就像以前的女性一樣,從原始價值到從屬價值,從行政機關到檔案機關,長大了就嫁人。但是現在很明顯地,大家普世都知道女性有自身的價值)

但是講到檔案自己就有自己的價值這件事,因為是新觀念,有點玄,所以大家要把它說清楚,所謂<檔案自己有自己的價值>,到底是什麼價值。最通常的說法是,檔案可以體現<社會>(指的是公共檔案),如果是機構裡的檔案,那就是可以體現機構啦,也就是它是社會或機構的縮影。那麼,要如何對檔案生死判呢,目前流行是<宏觀鑑定>。宏觀鑑定在文書產生前,就決定了它的未來命運(該死不該死,幾時該死),或許可比喻為是檔案的種姓制度)。所以檔案人員在一開始設計某一類文件檔案的命運或種姓制度時會比較辛苦,但是一旦制度設計完成,就可以據以運轉,時機到了該死的檔案就會去死,不會逐一排隊在檔案人員的面前請求檔案人員<拜託,我真的很不錯,請不要讓我死,你看你看,我有價值>,這對檔案人員而言,應該是鬆了一口氣。而且理由又很正當,因為,<檔案有自己的價值>,所留下來的檔案<呈現了社會的縮影>。

但是,大多數人要的東西(檔案)就是好東西(檔案)嗎?如果我們一直聽大多數人的話,那麼我們到現在應該還相信地球是平的吧.也不會發現世界上存在最多的東西是眼睛看不到摸不到的<黑物質>。

那些被處死的檔案,誰有聽到他們的暗夜哭聲?

但是,回到原始的問題,總不能什麼檔案都留下來吧。家裡的東西也要常清理啊,一坪地價很貴,總不能全部拿來堆東西吧,有用的才留下來吧。

另一個問題是,為什麼要留檔案,如果沒有人要使用的檔案,沒有利用價值,是否就不用留存。但又有人說,因為留檔案是存史料,使用者不能只看現在的使用者,要看長遠,未來千百萬年時間長河的使用者。這個想法很好,但是,很難處理。

如果科技很發達,文件不佔實體空間,目錄自動形成(或由文件產生者處理),維護管理費用低,那麼檔案鑑定工作不存在也沒關係嗎?一切交由自動化處理。(想太多變成了科幻小說)

另外,提一個無關的問題,為什麼檔案理論都是西方的,那地球的其他地方的檔案都怎麼處理了?連中國那麼大也缺席了。這個世界上難道沒有個<文獻人類學>之類的資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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